Darrensmyth解释名古屋协议可能成为欧洲研究问题

2014年4月14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一项条例,通过批准名古屋协议对全欧研究人员产生影响。下一年,协议条款和相关规范将生效,这些条款对研究人员规定了重大新义务。但他们却很少得到关注-你可能甚至不知道名古屋协议是什么需要-即时

协议根植于生物多样性公约地球峰会于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载有原则,即各国对其自然资源拥有主权,并允许控制获取基因资源。上个词指含有“遗传功能单元”的任何东西,包括细胞、种子和整个生物体

ingaspence/Alamy

名古屋协议可能有助于自然产品研究下降

《生物多样性公约》还扩展了一国分享所有利益的权利,即“因利用基因资源而产生”。举例说,它应用到获取植物物并提取、隔离、调查并商业化化化成分(生物勘探)。

公约除少数国家外全部签署但它没有制裁或执行机制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并公平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惠益的国际条约 — — 名古屋协议 — — 于2010年签署

名古屋简洁

研究者在获取基因资源前必须先征得原主国的“知情同意”,使用指研发遗传资源的遗传和/或生化组成,但必须分享的利益向下游延伸至后序应用和商业化

相关规程对欧盟研究人员提出了更多要求。具体地说,有“应尽职责”义务要求研究人员寻找、保留(工作结束20年)并转移给后续研究人员、资料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惠益分享安排细节

研究人员在接受遗传资源研究资金时必须声明遵守这些义务条例还规定欧盟成员国必须对不遵守这项义务者实施“有效、适度和劝阻性”制裁,尽管尚未具体说明。

问题协议

名古屋支持者认为不言自明的是,一个国家应控制获取其遗传资源,并分享他人从中获得的任何利益。名古屋的对手发现 地理事故让状态完全控制 并永久拥有世界生物

即便你同意适当情况下分享利益原则,名古屋协议限制范围之广,对研究人员的要求之繁琐以致产生与结果完全不相称的官僚主义负担

虽然协议只适用于条例生效后获取的遗传资源,但研究者似乎至少需要保留证据,证明所持有的任何现有材料的确免责处理。

还有一个关切问题是强制获取和分享利益协议将使原产国期望分享某些利益现实是,大多数研究通向死路:大多数候选分子通向故障,大多数专利不覆盖商业化产品1955-1982年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对35,000植物样本进行筛选,相当于12,000-13,000种,结果只发现两大发现 — — 点击率小于0.01%。一号以压倒性比例计算 期望无法实现这可能增加而非减少对公司生物勘探的猜疑与各国谈判准入协议所设置的障碍也是令人望而却步,有时不可逾越,往往涉及多社区,而多社区可能没有正式代表。

名古屋支持者通常忽略的另一个可能结果是公司和机构可能完全避免自然产品研究真可惜上例显示自然产品筛选率低,但该方案成功发现两个重要的化疗代理物-aclitaxel和camptocin少研究将意味着更少机会发现这些发现,从而降低对每个人的“益度”。

最后,尽管几乎所有国家都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但遗漏签名者中有一个名字相当显眼:美国如果遗传素违反名古屋协议访问, 在美国不会犯法偏差可能为美国研究者创造优势 不受名古屋行政需求约束

不可推卸的结论是,监管会阻碍欧盟的研究,同时对原产国少产生实益正因如此,使用遗传材料的研究人员需要立即行动以避免制裁

Darrensmyth是EIP合伙人和专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