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经发布了指导方针,目的是帮助其研究界研究与大学部门保持一致的诚信标准。

研究契约,2012年出版,是英国关于科研诚信的国家政策声明。这是一个自愿的协议,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该协定规定了与严格和诚信标准有关的五项承诺。它们适用于研究人员、他们的雇主和资助机构,并且是许多研究资助者提供资助的一个条件。

但该协议是为高等教育机构制定的。用这个新的指导,政府阐述了如何在政府背景下应用协约进行研究。这包括英国政府部门、机构和公共实验室,以及那些进行或监督研究、雇佣研究人员或委托研究的人。那些在政府工作的人已经必须遵守公共生活的七项原则——诺兰原则——这些原则制定了道德标准。

该指南指出:“该协约为政府部门、研究组织和科学分析界提供了一个重点,以改善研究文化,提高研究和研究实践的质量。”“它为(高级管理人员)测试和挑战部门和机构提供了基础,以在研究诚信方面取得进展,并思考如何衡量成功。”

该指南指出,遵守该协定应成为所有政府研究资助的一个条件,并应在任何工作开始时就予以考虑。它还指出,政府应该尽可能地公开和透明,公共资助的研究应该在任何可能的地方免费获得,并以促进公众信任的方式及时发布。然而,它承认这并不总是可能的,例如,《官方保密法》优先。

“似乎政府的首席科学顾问推动了这项指导,”他说斯蒂芬·库里他是结构生物学教授,也是研究评估宣言的主席,该宣言认识到有必要改进研究人员和学术研究成果的评估方式。“它将把政府和大学的研究人员结合起来,考虑到这两个部门之间可能发生的交流,这是明智的。”他不知道有关政府部门研究诚信问题的数据,但他补充说,公众可能认为政府研究人员不如大学研究人员独立,因此不值得信赖。“此外,本届政府的可信度越来越低,科学顾问和部长们之间的关系也明显紧张。”

马尔科姆·麦克劳德爱丁堡大学的神经科学家、研究改进和诚信的学术带头人,对政府“最大化”研究诚信和质量的步骤表示欢迎。然而,他指出,指导意见指出,各部门“可能希望”制定程序来处理不遵守协议的行为。我得说这有点拐弯抹角。人们可能希望得到更明确的结果。制定一项已经确定制裁和标准的政策总是最好的,而不是在问题出现时才做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