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spr的专利之战已经结束了吗?

论证的概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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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多少次和兄弟姐妹、配偶、朋友或父母发生争执,然后陷入其中,以至于忘记了最初的争吵是关于什么?当你们结束了不断升级的侮辱对方,试图拥有最后的发言权时,争端的根源可能看起来无关紧要了。

围绕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的两项专利的长期法律纠纷开始让人产生这种感觉。在最新的冲突中,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此前的裁决,即张锋(Feng Zhang)在美国剑桥布罗德研究所(Broad Institute)的团队提交的专利,不影响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詹妮弗·杜德纳(Jennifer Doudna)团队提交的专利。伯克利小组的专利包括在无细胞系统中使用Crispr-Cas9,而布罗德研究所则声称在真核细胞中使用该技术。

这项裁决意味着这两项专利可以同时存在,并由其所有者和已与之合作的众多公司单独授权和利用,以实现技术商业化。有人可能会说,根据这些裁决,伯克利集团专利的有效性可能更容易受到质疑,但这要等以后的法庭案件来决定。

杜德纳和伯克利仍然可以选择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但这有意义吗?这两个团队都获得了一系列其他crispr相关技术的专利,但许多其他公司、大学和其他组织也获得了专利。化工巨头陶氏杜邦(DowDuPont)已悄然成为Crispr知识产权的最大控制者之一,这得益于其自身的专利和独家许可协议。德国默克公司(Merck KGaA)在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洲、以色列、新加坡和韩国持有专利,在其他一些国家也在申请专利。

随着技术的成熟,新的发展也出现了——例如,使用不同的核酸酶系统来取代Broad和Berkeley Crispr专利中覆盖的Cas9元素,并覆盖更具体的应用。任何希望将基于crispr的技术商业化的人,几乎肯定会寻求用自己的专利来保护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所有这些都将使这些备受争议的专利变得越来越无关紧要(也越来越没有价值)。

布罗德大学和伯克利大学到底在争什么呢?这真的是关于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产权,还是仅仅是插上一面旗帜,并有权要求学术界最渴望的一大部分货币——声望和认可?